關於株式會社GLOBAL・DAILY(以下稱「本公司」)所經營網站提供之服務(以下稱「本服務」),針對取得、使用者的個人資訊與其它一切個人資訊之處理,根據以下隱私權政策規範(以下稱「本政策」)執行。

第1條(個人資訊)

本政策中所提之「個人資訊」為個人資料保護法內所指的「個人資訊」。所指範圍為自然人相關資訊,包含姓名、生日、地址、電話,或其他聯繫方式等相關可識別並特定出個人之資訊,以及其他如外貌、指紋、聲紋等數據資料或健保卡卡號等等能從訊息中識別、特定出特定人物的資訊。

第2條(個人資訊的取得)

使用本服務時,本公司可能會需要使用者登錄相關使用者資訊,如姓名、生日、地址、電話、電子信箱、銀行帳號、信用卡卡號、駕照號碼等個人資訊。另外針對可能需要向廠商等提供資訊,如內含使用者個人資訊的交易紀錄、付款資訊等內容,本公司的配合廠商(網站資訊提供廠商、廣告商、廣告媒體平台、商品廠商等,以下稱「配合廠商」)等可能也會進行相關資訊的收集與留存。

第3條(個人資訊的使用)

本公司僅限在下列目的之範圍內,且為遂行業務所必要時使用,並收集個人資訊。

  1. 用於本公司及JR TIMES(https://www.jrtimes.tw/)網站提供服務、及其相關業務營運。
  2. 用於回覆使用者相關洽詢(包含核對確認當事人資訊)。
  3. 用於提供使用者新服務、更新資訊、優惠訊息等,以及本公司及JR TIMES (https://www.jrtimes.tw/)網站寄送其他相關服務介紹信件等。
  4. 用於本公司進行網站維護作業、通知重要資訊等必要聯繫時。
  5. 用於特定出違反使用規約之使用者、利用本公司服務進行不正當目的之使用者,並終止其後續使用。
  6. 用於使用者自行瀏覽、變更、刪除已登錄個人資訊,確認其使用狀況。
  7. 針對付費服務,用於向使用者請求相關使用費用。
  8. 為了進行以上業務時,相關附加作業。

第4條(使用目的之變更)

  1. 僅於本公司合理認定與使用目的變更前有關連時,會進行個人資訊使用目的的變更。
  2. 再進行使用目的變更前,會根據本公司所規定的方式向使用者通知變更後的使用目的,另外也會於本公司服務網站上進行公告。

第5條(個人資訊提供予第三方)

  1. 本公司除下列規定的情形外,不會在未事先取得本人同意時,將可辨識個人之資訊提供予第三者。但若是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法令的同意下不受此限。
    1. 有保護人的性命、身體或財產之必要,且難以取得本人同意時
    2. 為提升公共衛生或推動兒童健全養育而有特別必要時,且難以取得本人同意時
    3. 必須配合國家機關或地方公共團體,或受其委託者針對遂行法律規定事務,且取得本人同意會對遂行該事務將有妨礙之虞時
    4. 下列已經公佈或提前公佈事項,且本公司已向個人資訊保護委員會提出申請時
      1. 因使用目的需提供給第三方時
      2. 屬於提供給第三方的數據資料之項目
      3. 屬於提供第三方所使用的工具或方法
      4. 根據當事人的請求,停止將其個人資訊提供給第三方
      5. 接受當事人需求所使用方法
  2. 儘管有上述規定,但在下列情況下, 提供相關資訊者不得為第三方。
    1. 本公司在完成使用目的所必需的範圍內,將個人資訊處理作業全部或部分委託給其他公司時
    2. 因企業合併等相關事由,導致承續企業營運需要個人資訊時
    3. 與特定使用者共同使用個人資訊的情況下,為此關於共用的個人資訊項目、共用者使用範圍、使用者的使用目的,以及關於負責相關個人資訊管理者的姓氏、名稱,會事先通知當事人,或讓當事人是能方便了解查詢的狀態。

第6條(個人資訊的公開)

  1. 確認當事人針對其個人資訊要求公開時,對於當事人之請求,將按照本公司規定的手續儘速因應。但若是在下列情況時,有部分或全部資訊無法公開的可能性,若確定無法公開時,本公司亦會儘速通知。此外,關於公開個人資訊作業,本公司每件申請將收取500日圓作為作業手續費,相關手續申辦請聯絡文末記載之受理窗口辦理。
    1. 有侵害當事人或第三者性命、身體、財產等各項權利時
    2. 對本公司的業務實施推行有妨礙或有此風險時
    3. 違反其他相關法令時
  2. 儘管有上述規定,但針對瀏覽履歷資訊等特殊性個人資訊外的其他訊息,原則上不會進行公開。

第7條(個人資訊之變更或刪除)

  1. 使用者若發現本公司所登錄的個人資訊有誤時,可根據本公司網站上所訂定之步驟,要求本公司進行其個人資訊的變更、追加或刪除(以下稱「變更等」)。若有相關需求,請聯絡文末記載之受理窗口辦理。
  2. 本公司收到前項使用者需求後,若判斷有接受使用者要求之必要,本公司會儘速進行使用者個人資訊的變更等作業。
  3. 本公司在根據前項規定進行資訊變更等時,或決定無法受理變更等作業時,會儘速通知使用者。

第8條(停止使用個人資訊等)

  1. 本公司若收到使用者本人針對個人資訊的使用超出使用目的,或其個人資訊來源不正當等緣由,要求停止、刪除使用個人資訊時,本公司會儘速進行相關必要調查,相關的手續申請請聯絡文末記載之受理窗口辦理。
  2. 基於前項調查結果,若本公司判斷有同意使用者請求之必要時,本公司會儘速進行停止、刪除使用其個人資訊。
  3. 若本公司基於前項規定停止、刪除使用其個人資訊時,或決定無法停止、刪除使用時,本公司會儘速通知使用者。
  4. 儘管有前2項規定,停止、刪除使用資料會產生龐大費用或停止、刪除使用資料作業困難時,為了維護使用者權益有必要實施替代措施時,應採用相對應的代替方案。

第9條(隱私權政策之變更)

  1. 本政策的內容,除了法令或其他政策另訂事項外,可在未通知使用者的情況下進行條款變更。
  2. 除本公司另外訂定條款的情況外,更新後的隱私權政策於本公司網站上公告後立即生效。

第10條(個人資訊洽詢窗口及個人資訊保護管理)

本公司針對有關本政策相關洽詢、個人資訊的公開申請與相關建議,將予以迅速且適當應對,敬請聯絡下列窗口。


<受理窗口>

郵遞區號:
〒110-0015 東京都台東区東上野4-8-1 TIXTOWER UEN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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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-mail:jrtimes@gldaily.com
PMS管理負責人(個人資訊保護管理負責人):副董事長